烟台莱阳:大清早被查 全是“隔夜酒”惹的祸

2021-03-22 21: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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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2日讯(记者 管晓慧 实习记者 赵家成 通讯员 汪正东)3月19日,烟台市高速交警支队莱阳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早上7时许,烟台市莱阳大队民警在万第收费站例行勤务。在对一辆鲁Y牌照的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只是把车窗露出一条缝隙,民警意识到可能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引导车辆靠边停车,并让驾驶员张某熄火下车接受检查。而在下车后张某也是多次不配合民警进行吹气检测,随后民警告知其如不配合执法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张某才配合民警完成检测。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据张某称“自己昨天晚上喝了些酒,因老家有事着急回去所以才驾车上高速,没想到现在还能吹出来”。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带回大队处理。

  最终,张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烟台市高速交警莱阳大队提醒大家,切莫小看隔夜酒,睡醒≠酒醒,切勿心存侥幸!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