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台频道 > 法治 > 正文

烟台福山:无证上路还酒驾 “胆大”司机被高速交警查获

2021-05-31 10:5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5月31日讯(记者 赵峰 通讯员 刘顺利)5月28日,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1时30分许,烟台福山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福山收费站执行勤务,在对一辆白色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即用酒精测试棒对其进行了测试,显示驾驶员王某喝酒。随后王某被民警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经检测,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崔某称未携带驾驶证,也不知身份证放在什么地方。民警通过核查,发现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询问,驾驶人王某,当日从福山中桥出发返回烟台芝罘区,中午吃饭,在老丈人家里喝了一杯白酒,四瓶啤酒,休息了一下午。认为自己技术还不错,运气好,不会被交警查到,于是便开车上了高速,没想到正好被查了个正着。

  随后,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拘留十五日以下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

  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提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都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行为。无证者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酒后驾驶,会使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切莫心存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