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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速交警:切勿心存侥幸小看隔夜酒!

2021-03-03 11: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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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3日讯(记者 管晓慧 通讯员 汪正东)2月28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阳大队民警在冯格庄收费站例行勤务时,查处了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13时许,莱阳大队民警在对一辆鲁B牌照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车窗刚一打开,民警便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民警随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并让该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经检测,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该驾驶员一开始声称并未喝酒,在进一步的了解中得知,该男子直到昨夜十一点还在喝酒,以为第二天不会被交警查到。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带回大队处理。

  最终,该男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切莫小看隔夜酒,切勿心存侥幸!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