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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驶”不得,多一个小孩也算超员!

2021-02-22 16: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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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2日讯(记者 赵峰 通讯员 刘顺利)“春运”以来,随着返乡客流的增涨,高速公路相继迎来了车流高峰,其中不乏有怀着侥幸心理的驾驶人,虽然蜀黍三令五申不能超员,但总有驾驶人“铤而走险”。

  

  2月22日9时30分许,驾驶员栾某驾驶车牌号鲁YF****的小型轿轿车途经沈海高速福山收费站入口时,因超员驾驶被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多了一个小孩,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要求驾驶人将超载人员安全转运。

  经核查,车内系驾驶员栾某的一家老小,都在青岛生活,春节期间回烟台老家过年,要回青岛时,明知一家几口一辆车坐不下,多了个孩子,但为了方便,栾某便让其父母抱着孩子,驾驶车辆上了高速,最终被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查获。

  载客汽车依据车型设置有允许的核定载客人数。该核定载客人数是包括驾驶人在内的所有乘坐该车辆人员的总和,其中也包括婴幼儿和未成年人。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提示:“春运”期间,家长和小朋友要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车、问题车,保障自身和家人的交通安全。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