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台频道 > 法治 > 正文

大清早被查?竟是“隔夜酒”惹的祸!

2021-12-20 15: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2月20日讯(记者 管晓慧 通讯员 姜沣祖)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阳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早上,莱阳大队民警在万第收费站例行勤务,在对一辆鲁F牌照的黑色小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只是把车窗露出一条缝隙,民警意识到可能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引导车辆靠边停车,并让驾驶员田某熄火下车接受检查。而在下车后田某也是多次不配合民警进行吹气检测,随后民警告知其如不配合执法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田某才配合民警完成检测。经检测,田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据田某称“自己昨天晚上喝了些酒,没想到现在还能吹出来”。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带回大队处理。

  最终,田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烟台高速交警莱阳大队提醒大家,切莫小看隔夜酒,睡醒不等于酒醒,切勿心存侥幸!

责任编辑:管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