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台频道 > 法治 > 正文

烟台莱阳:大清早被查 全是“隔夜酒”惹的祸

2021-06-22 11:3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22日讯(记者 管晓慧 实习记者 赵家成 通讯员 姜沣祖)6月19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阳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早上7时许,烟台莱阳大队民警在万第收费站例行勤务,在对一辆皖D牌照的SUV车辆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只是把车窗露出一条缝隙,民警意识到可能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引导车辆靠边停车,并让驾驶员史某熄火下车接受检查。而在下车后史某也是多次不配合民警进行吹气检测,随后民警告知其如不配合执法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史某才配合民警完成检测。经检测,史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据史某称“自己昨天晚上喝了些酒,没想到现在还能吹出来”。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带回大队处理。
  最终,史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高速交警烟台莱阳大队提醒大家,切莫小看隔夜酒,睡醒≠酒醒,切勿心存侥幸!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