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是我捡的!

2020-09-02 09: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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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日讯(记者 赵峰 通讯员 王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私家车已进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代步工具,但给道路交通也带来了压力,诸如道路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所以现在许多人选择骑乘电动车出行,电动车也逐渐成为“出行刚需”。一些不法分子就盯上了这条发财之路,盗窃电动车转卖,以此获得非法收益。

  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民警成功破获一起电动车盗窃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月28日,开发区市民牟先生报警称,他停放在开发区某小区南侧的电动车被盗。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天网研判,民警发现案发当日,一名男子路过案发地点时,在牟先生的电动车旁边徘徊了很久,而后将车骑走。

  通过工作,民警很快找到了被盗电动车的下落,但此时电动车已经有了新主人小林。小林称电动车是朋友卖给自己的,自己根本不知道电动车是偷来的。根据线索,民警循线追踪锁定了盗窃嫌疑人李某,并将其抓获。

  被抓后,李某竟荒唐地说:“那车子是我捡的,看到钥匙没拔,我才骑走的。”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李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李某平时没有固定工作,一直在开发区四处打零工,没有活时就在零工市场等待招工。案发当日,李某在招工点等待招工,期间到南侧树林小便时,发现一辆电动车,关键是这辆电动车没拔车钥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机会难得,顿时计上心来,“顺手牵羊”把电动车骑走了。骑走后,想到自己的朋友小林一直想买一辆电动车,于是联系了小林,隐瞒了自己盗窃电动车的事,以800元的价格将电动车卖给了小林。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市民骑电动车出行,一定要加强防范,务必妥善停放车辆,尽量停放在有监控设施的指定停车点,对车辆加装安全锁,并妥善保管好钥匙和随身物品。一旦发现财物被盗,立即报警,为警方破案赢得时间。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