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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未经核酸检测不准上岗

2022-03-17 11:1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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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7日讯(记者 管晓慧)3月16日,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对烟台市印发《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须知》,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五天两检”制度,未经核酸检测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通知要求,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店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全面掌握本店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期间行程情况。对从中高风险区域返工返程人员进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并及时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备。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对上岗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台账,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症状消失前不得上岗。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五天两检”制度(每5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未经核酸检测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所有在岗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口罩弄湿或者弄脏后立即更换。使用后的口罩应妥善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要在入口处严格做好入店人员体温测量、登记、消毒等工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环境卫生方面,对接触较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每日消毒不少于三次,可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

  加工操作方面,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须在24小时前报备,并查验、留存“冷链三证”,严格执行落实“三专”管理,严格按照“山东冷链”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并规范录入信息。对不落实“八不”行为者,将从严从重处理。各经营业态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餐饮具要保持清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消毒方法采用煮沸/流通蒸汽消毒15-30分钟或采用洗碗机等其他物理方法进行消毒。

责任编辑:管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