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重点整治这五类防疫物资

2020-06-03 09: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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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3日讯(记者 管晓慧 实习记者 盛华育 通讯员 莫言)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重点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等重点商品进行整治。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监管链条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出口等环节,突出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整治中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查,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将坚持全面梳理排查,集中执法力量开展攻坚,严查严办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提升烟台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将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要求,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做到关口前移,防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查清已进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坚决依法处置。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对不合格出口产品,依法追溯经销商、生产企业以及认证检验检测、价格收费各环节。对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的,依法从严查处。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在境内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违法行为。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及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防疫物资领域制售假劣商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于本次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件,将加大曝光力度,对重大案件进行顶格处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强化防疫物资应急调配,指导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切实保护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目前,烟台市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将发挥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的作用,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协作和信息共享,强化协同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及时公示行政处罚、抽查抽检结果等监管执法信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力度,提升整治效能。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