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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阳高速交警:不要对隔夜酒存在侥幸心理

2021-07-21 10: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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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1日讯(记者 管晓慧 见习记者 赵家成 通讯员 姜沣祖)7月18日,烟台高速交警莱阳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许,烟台莱阳大队民警在冯格庄收费站例行勤务,在对一辆鲁H牌照的黑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刚一打开车窗,执勤民警便闻到车里一阵浓浓的酒味,民警立即引导该车辆靠边停车,并让驾驶员下车接受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在与驾驶员的交谈中,民警了解到驾驶员因与几位好友许久未见,昨夜几人一起举杯畅饮,一直喝到半夜,今天早上临时有点事情,以为自己没事了所以才自己驾车上高速。民警对其心存侥幸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解隔夜酒驾的危害。最后,该驾驶员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表示不会再犯。

  最终,该驾驶员酒驾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责任编辑:管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