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41起381人

2020-06-10 13: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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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0日讯(记者 孙宁)6月10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了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会上,烟台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刘丰信介绍了烟台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既当“先锋”、又做“督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惩腐打伞破网”,深入推进标本兼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把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坚持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破网”同频共振、与基层“拍蝇”有机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30余次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和专门会议,调度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多次向市委专题汇报工作情况。成立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专项办统筹协调、机关各室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市纪委监委对涉黑案件提级办理,成立工作专班,统一整合资源,调配办案力量,强化督办督导,指导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确保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深挖彻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坚持“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在深挖彻查上再拓展,从实从快突破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惩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斗争以来,共成立涉黑案件工作专班16个、提级办理朱永君、王勇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集中攻坚和涉黑案件“伞网清除”行动,督导调度相关案件60余起,全面梳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组织力量深挖彻查、集中攻坚。截至目前,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41起381人,党纪政务处分312人,其中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犯罪活动问题108起146人、“保护伞”问题98起114人、工作推动不力问题24起105人、失职失责问题9起14人。严肃查处了高新区马山街道原党委书记赵津、福山区发改局原局长姜洪军、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原副局长孙德惠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均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深化标本兼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在“查”的同时,注重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将工作落脚在“治”,强化以案促改、源头治理。工作中,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暴露出的监管不力等问题,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截止目前,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了生猪屠宰、农村“三资”、海域使用、矿产资源开采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15个,理顺内外协作机制19项、制定行业管理制度47个,排查处置各类问题线索230条,清理整顿各类场所590家,净化了主管部门政治生态,规范了行业领域经营管理秩序,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