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3件298人

2020-06-10 13:0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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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0日讯(记者 孙宁)6月10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李同民通报了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审判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收官战。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53件415人(涉黑8件98人,涉恶45件317人),审结43件298人(涉黑6件72人,涉恶37件226人),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期徒刑五年以上100人,重刑率33.67%,没收财产2亿余元,罚金2000余万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震摄了犯罪分子。

  牢固树立办铁案意识,坚持依法严惩,严格把握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宽严适度、于法有据。坚持向“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发力,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和财产刑等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全面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一审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为其指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具体量刑时依法从宽,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烟台市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中院建立案件台账机制,对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尚未审结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台账报备,确保涉黑恶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强化督导力度,中院扫黑办对全市法院在审涉黑恶案件每周调度,切实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从严从快打击犯罪。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委等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坚持案件信息畅通,确保形成打击合力,有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烟台市法院积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审判素质和业务水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为法院工作重中之重,持之以恒狠抓落实。积极参与基层和行业治理,严格“一案三查”工作机制的落实,加强司法建议、线索摸排核查、舆论宣传等工作。5月29日,烟台两级法院集中宣判王勇、杨建等5起49人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斗争战果,营造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官网、宣传栏、大屏幕等设施宣传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在各级主流媒体和“公正烟台”等自媒体发布宣传稿件1000余条,深入社区、街道、村庄宣教活动100余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0万份,使全市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