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提醒: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0扣2分

2020-05-16 08:44:00 来源:水母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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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6日讯近日,烟台市交警支队开展十大交通陋习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违法者可罚款50元扣2分。同时,交警部门提醒,乘坐摩托车的市民也要佩戴头盔。

  记者在烟台市区南大街与胜利路交叉口看到,大部分骑手都能够按照要求佩戴头盔,但仍有少数人没有佩戴。执勤民警将一名没有戴头盔的外卖骑手拦下,提醒他戴上头盔。

  烟台市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肖德海告诉记者,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为摩托车的稳定性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很容易受伤,也就是市民俗称的“肉包铁”。安全头盔对摩托车驾驶员来说是最好的保护,关键时刻能救命,所以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在驾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的人也要佩戴安全头盔。对于违反者,交警部门将处以50元罚款扣2分的处罚。(来源 水母网)

  

责任编辑:孟召伟
新闻关键词:不带头盔罚款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