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网警:自觉抵制网络暴力,从我做起!

2020-03-20 09: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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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0日讯 记者从烟台网警巡查执法了解到,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通过在网络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语、文字、图片、视频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毫无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防治网络语言暴力比较困难。

  如今,网络作为精神世界的“社会组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有很多人将自己的心声和观点抒发出来,希望得到共鸣和理解。然而,在“日行一善”、“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等指导人们善念的中国文化的精髓却被日渐鄙弃。网络暴力畅行网络,网络世界布满了精神垃圾。从聊天工具的私人交往,到BBS和网络游戏,无不充斥着网络暴力,一些网友对于与自己无关的人进行漫骂,在网友交流比较广泛的地方,因为对事实本质不了解而发表偏激的观点,造成"一边倒"的群体漫骂等行为,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

  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是虚拟的,网民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风险趋近于零。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大大降低,很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而情绪化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时,会迫不及待地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示出不满与愤怒,当附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力事件便由此产生。

  烟台网警提醒: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一是广大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要增强道德自律意识,增强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网络环境;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通讯员 陈明霞 石毅)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