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3000万电子消费券怎么使用?商家如何参与?答疑来啦!

2020-05-02 18:29: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5月2日讯抽到电子消费券啦!喜大普奔!可是,消费券能在哪些商家使用?如何使用?如何参与活动?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咨询了烟台市商务局和腾讯公司,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消费者

  1·获取消费券后如何使用?

  答:摇号中券后,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我-卡包-卡券中。

  在对应行业的可核销商户消费结账时,满足门槛消费时,使用方法为:

  方法一:消费者展示自己的付款码,商家用连接微信商户的扫码设备进行扫码支付,支付过程中无感支付,自动优先抵扣消费券,无需消费者和商家有其他操作;

  方法二:针对没有扫码设备的商家,可张贴自己的商户付款二维码(非个人收款二维码),消费者能够通过微信扫一扫进行付款,即可无感支付自动抵扣相应行业的消费券。

  2·电子消费券都能在哪些商家使用?

  答:烟台市惠民消费包括餐饮消费券、购物消费券、旅游消费券、文化消费券和住宿消费券5大类消费券,各类消费券的使用场景如下:

  (1)餐饮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线下餐饮门店使用(餐馆、饭店、咖啡店、酒吧、市民社区食堂等)。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餐饮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餐饮消费券。

  (2)购物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服装鞋帽专卖店、体育用品店、超市、便利店等商家使用。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购物消费券。

  (3)旅游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景区使用(旅游景点、旅行社、游乐场、动物园、水族馆等商家)。单笔消费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旅游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旅游消费券。

  (4)文化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文化娱乐场所使用(书店等)。单笔消费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文化消费券。

  (5)住宿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酒店旅馆使用(酒店旅馆)。单笔消费1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住宿消费券。

  3·消费券是否可以转赠他人或代支付?

  答:消费券不可转赠,或替他人代付。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果支付手段以信用卡为优先支付手段,可能会造成消费券无法优先使用的情况,请恢复微信支付默设置——零钱支付优先。

  商家

  1·商家想参与活动是否需要报名?

  参加本次活动无需商家报名,五个行业内凡是符合行业资质的微信支付商户都自动纳入活动范围,均为可核销商户。

  2·用消费券是否会对商家造成损失?商家是否可以拒绝顾客使用消费券?

  使用消费券不会对商家造成任何损失,结账金额为商家实收金额,会带动商家的消费额。商家如果是可核销商户,无须拒绝顾客使用消费券,消费者的消费券自动抵扣。

  3·商户的扫码枪如果只接入银联账户,可以用什么方式进行核销?

  如果商户没有针对微信商户支付的扫码设备,可用商户收款码的方式,指导消费者扫码支付,同样可以抵扣消费券。(来源 大众网)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