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行三级网格化管理

2021-03-24 18:1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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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4日讯(记者 管晓慧 通讯员 颜环政)23日,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烟台正式印发实施《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对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陆源污染、海上污染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监管,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全覆盖。

  网格化管理的监管范围包括各沿海区市所属辖区及渤海、黄海管辖海域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人口聚居区、生产聚集区、设有入海排口的岸段实行重点监管。其中,网格巡查员监管范围为海岸线向海一侧的可视范围及向陆地一侧100米以内的范围。监管内容根据《烟台市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实施方案》《烟台市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中的重点任务要求,对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陆源污染、海上污染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监管。

  网格划分及职责方面,一级网格以烟台市沿海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烟台市政府,烟台市湾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监督、管理、运行,监督指导二级网格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湾长联系部门及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任务,牵头做好本系统相关问题整改。

  二级网格以各沿海区市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沿海区市政府(管委),各沿海区市湾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二级网格的监督、管理、运行,监督指导三级网格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各沿海区市湾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任务,牵头做好本部门相关问题整改。

  三级网格以二级网格各区域内的沿海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沿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湾长制相应工作机构负责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网格巡查员做好环境问题巡查,按上级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网格员设置。各沿海区市政府(管委)按照本方案要求设置网格巡查员并做好管理工作,除烟台市城管局及区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管辖岸段外,重点岸段每1公里设立1名网格巡查员,非重点岸段每5公里设立1名网格巡查员。

  网格运行管理实行巡查机制。一级网格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重点巡查,二级网格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巡查,三级网格每半个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巡查,网格巡查员确保每周不少于三次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卫片排查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各网格相关单位和网格巡查员发现问题后,利用湾长制APP即时报送。

  烟台市湾长制办公室通过湾长制APP对网格化进行全程管理。各级湾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每日对网格巡查上报、群众投诉举报及其他渠道、途径发现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处置。对一般问题,各网格相关责任单位在48小时内完成整改、上报;对复杂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按期完成整改。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核销的问题,各沿海区市湾长制办公室在48小时内完成电话提醒、APP转办、现场督导、APP核销工作;对涉及多部门的海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及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湾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烟台市湾长制办公室对超时未处理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督导。

  网格管理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网格对本级网格中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级网格每月发布一次《网格化环境监管月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此外,烟台市还将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适当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表现较差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