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

2020-11-11 10: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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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1日讯(记者 管晓慧)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烟台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唯一的“六连冠”地级城市。这是烟台继2005年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09年、2011年、2014年、2017年连续保持该称号后第六次荣获这一反映城市各项建设协调发展的最高荣誉。此外,莱州、龙口继2017年双双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后,也通过了复查确认,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荣誉。

  2020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10日,中央文明办正式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133个)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151个)。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建设的最高褒奖,是城市文明的集中展示,更是城市实力的权威解读。烟台市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迄今已走过了28年历程。早在1993年,烟台市掀起“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别于1999年、2002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3年底,中央文明委决定正式启动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从“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评选10个左右全国文明城市。在这场实力的比拼中,2005年10月,烟台成为9个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之一;2009年初,烟台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1年12月20日,烟台市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5年2月28日,烟台市四度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7年11月14日,烟台市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近年来,烟台市委、市政府以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为新的起点,坚持把文明城市建设作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综合载体,以“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的工作思路,更加注重落细、落小、落实,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入手,迈出了新的步伐,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创建文明城市,烟台始终把“为民利民惠民”理念贯穿全过程,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两手抓,更加关注民生服务项目,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倾斜。今年以来,烟台市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扎实推进一元公交、社区食堂、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慢行系统等建设,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以制度化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大力引导人们积极参与人人可为、时时可为、事事可为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者注册、爱心文化培育、服务项目对接、表彰激励回馈及多渠道投入保障等志愿服务活动运行机制,志愿服务制度化等做法在全国推广;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以文明城市创建彰显城市文化厚度,以建设文化大市强市为目标,全面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文化产业大突破。

  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烟台市继续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美化、公共服务改善、交通秩序畅通、生态环境提升、文明行为培育等具体任务落实落地,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了文明力量。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