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法院:截至7月15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124人
鲁网7月21日讯(记者 管晓慧)21日上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烟台执行再行动2020”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桂一通报了烟台市法院上半年执行工作情况。
王桂一介绍,截止6月30日,烟台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287件,执结2431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6.7%和14.3%。
上半年,烟台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件数量大幅度提升。两级法院共新收首执案件16895件,同比增加16.7%,个别法院增幅更是达到了93.4%。在案件数量急剧增加、办案压力持续加大,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烟台市法院执行工作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结案数量提升幅度与收案数量增加幅度同步递增,多数重点指标全省排位好于去年。执行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排在全省第5位,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排在全省第4位,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排在全省3位,平均办案用时排在全省第4位,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执行工作任务。
疫情爆发前和疫情控制后,烟台市法院相继组织开展了“暖心冬日”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和“端午攻坚”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共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58人次,直接执结案件53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21亿元。针对新冠疫情期间“出不去门、进不了场、抓不了人”的情形,坚持积极创新执行模式,探索运用电话约谈、远程视频等形式,采取线上和解、网上查控等办法,有效缓解了新冠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疫情期间,共实际执结首执案件3092件,执结到位标的额37.62亿元。
烟台市法院共组建速执团队20个,难案团队30个,审查团队14个,执行办案逐步向着集约、精细、高效的路子发展。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执前和解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执前和解”有效模式。截止6月30日,烟台市14个法院全部成立了执行和解中心。5、6两个月,烟台市法院执行程序中和解结案536件。上半年,烟台市法院首执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5.57%,平均办案用时43.11天,同比缩短12天。充分运用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进一步压缩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社会活动空间。截止2020年7月15日,今年以来烟台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124 人次,限制高消费8814例,其中964人(例)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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