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布资源环境领域改革攻坚实施方案 11个改革攻坚事项全面启动

2020-07-07 15: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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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7日讯(记者 管晓慧)7月7日,烟台市2020年“改革攻坚进行时”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发布会举行。会上,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序润介绍了烟台市资源要素改革推进情况。

  

  田序润介绍,6月30日,烟台市发布了《烟台市资源环境领域改革攻坚实施方案》,这是烟台市首个资源环境领域的纲领性改革文件,对提升烟台市资源环境要素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11个改革攻坚事项均已全面启动,正稳步推进,部分已取得积极成效。下步,我们将持续抓落实,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围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亩产效益评价、污染排放指标等领域事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田序润说。

  据悉,《实施方案》共11个改革事项,19条推进措施。为最大限度发挥烟台市各类资源环境要素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作用,加快推进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要素瓶颈制约,重点围绕土地、能耗、环境、水资源、资金等要素,在统筹调节、配置方式、体制机制、操作流程等各环节实施精准改革。比如,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统筹各类要素指标,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构建要素资源跨区域流动体制机制,主动融入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构建合作机制完善、要素流动高效、发展活力强劲、辐射作用显著的区域发展共同体;破除传统土地指标分配使用方式,以项目质量、数量以及项目落地开工实效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统筹方式,建立指标跨区域调剂机制;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建立完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现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综合评价,试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等,通过系列改革措施,真正让“好钢用在刀刃上”,发挥好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拓展项目发展空间。例如,加快推进烂尾工程及闲置厂房专项整治,实现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厘清烂尾工程项目权属,解决产权纠纷,尽早开复工建设,完成对“建而未投”、“投而未尽”闲置厂房盘活处置,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通过明确开发范围、开发模式、改造目标、性质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全面提高城镇低效用地资源配置效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的试点工作,提高土地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资源环境领域改革攻坚行动涉及内容多、范围广,在改革进程中,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双赢”,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条重要改革举措纳入《实施方案》,提出以分类改造提升现有工业企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循环发展,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落实等八个主攻方向为重点,统筹推进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从管理制度、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执法监管、激励政策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确保形成制度完善、力度升级的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守住烟台市耕地保护红线。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