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实施方案出台

2020-07-02 15: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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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日讯(记者 尹钰婷)7月2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烟台市优化法制环境改革功坚实施方案的新闻发布会,会上由烟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常春介绍优化法治环境改革相关情况。 

  近年来,烟台市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出台了《烟台市政法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助推高质量发展22条意见》《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措施,打造了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心、全面、全速、全力、全优、全程”的“六全”服务品牌,有力保障了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实施。 

  今年5月初,由政法委牵头制定的《烟台市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实施方案》,经市深改委研究通过。 

  会上,赵常春介绍《方案》涉及重点改革攻坚项目14个,可以简要概括为3个方面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着力强化政府及部门责任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政府形象。主要包括健全“限时清欠”机制、建立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制定“政府机关责任人出庭应诉办法”,以及落实企业轻微违法“首次免罚”制度等。 

  强化为企业服务 

  在为企业诉求服务方面,构建“接诉即办”机制,设立市级应诉平台;在为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完善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在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方面,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建立涉企案件强制措施严格审查制度。 

  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和引导全社会重信用、守承诺,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主要包括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制”、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建立政府失信行为责任追诉和承担机制等方面内容 

  《方案》涉及的七项重大制度 

  建立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制度 

  设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开发APP小程序等市级应诉平台,广泛听取企业投诉和意见建议,并在限定期间内给予答复。比如:对企业的诉求,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3个工作日内答复,1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服务确认。 

  建立“限时清欠”制度 

  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特别是拖欠中小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去年以来,烟台市开展了专项清理活动,登记在册的拖欠企业欠款问题得到了应清尽清。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情况,逐一明确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防止发生“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的问题,不断巩固“清欠”工作成果。 

  建立企业“免罚清单”机制 

  明确“首次不罚”“首次轻罚”适用范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企业实施审慎监管,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认真梳理,科学确定清单,对企业轻微违法、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 

  建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制度 

  烟台市司法局选拔了80多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的律师,组建成立了“烟台市中小微企业涉政府法律事务律师服务团”“烟台市涉外法律服务团”等,向社会公布服务团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为企业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组织开展为中小企业发展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公益活动,培育中小企业涉法律事务咨询、帮办、代办等方面典型,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建立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制度 

  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立法部门要充分听取各类企业、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立法质量,主要措施是制定实施《烟台市政府立法公众参与规定》。 

  建立涉企诉讼案件的涉案部门责任人出庭制度 

  制定《烟台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不能出庭要向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不依法出庭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建立涉企案件强制措施严格审查制度 

  研究确定公检法机关办理涉企案件工作原则,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制度,规范司法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审慎使用各类强制措施。比如: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的工作原则》,建立了涉企案件强制措施严格审查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助力企业发展。 

  下步,烟台市委政法委将按照《烟台市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不断优化烟台市法治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曲成果
新闻关键词:优化法制环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