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11月1日开始缴费

2019-10-29 16: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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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9日讯(记者 尹钰婷)10月29日上午,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负责人作主题发布。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的居民,可以申请当年补缴,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自补缴之日起三个月后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烟台市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居民医疗的集中征缴工作,缴费规模预计将达到13.6亿。

  会上,烟台市医保局王永秋局长向我们介绍了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及办理流程问题。关于缴费标准问题,王局长表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分为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两部分,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与2019年度标准不变。一档为340元/人/年,二挡为490元/人/年。

  驻本事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学校(含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人/年,其他未成年人按一档缴费,均享受二挡缴费对应的待遇。

  成年居民可根据需求,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的待遇。特殊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各级政府(管委)资助缴费。

  关于办理流程问题,王局长表示,集中缴费期内续保的居民,可直接注册登录税务系统缴费;新参保居民通过烟台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登记或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地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

  非集中缴费参保用户需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镇街人社所或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参保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烟台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地镇街人社所办理,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会上,烟台市税务局郑舒东局长向我们介绍了医保集中征缴提供的缴费渠道。市税务局坚持为让缴费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税务机关在承接原有缴费渠道的同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优势,全力拓展便利缴费渠道和方式。

  承接原有缴费渠道并不断优化提升

  村(居)代收。委托村(居)委会会计代收,具体缴费方式为现金缴纳,为减少现金缴纳带来的风险,我们与市人民银行共同推动裕农通、农金通的使用,在农金通、裕农通覆盖不到的地区,基层税务机关联合各商业银行进村集中进行现金的清收,确保城乡居民的资金安全得到保障。

  学校代收。学生群体仍由学校按照优惠费额进行现金收取,由学校经办人员组织发动、登记造册并代收个人应缴纳费款,名单核对无误后,由电子税务局缴纳入库。

  特殊群体缴纳。包括孤儿、特困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以及重度残疾人,仍由财政负担,由医保核定后,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新生儿缴纳。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前往户口所在镇街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后,可以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全渠道进行缴费。

  持续拓展新缴费渠道

  银行柜台经收。目前烟台市可以办理柜台缴费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烟台银行、农商行等19家商业银行,并且大部分银行APP均支持缴纳社保费功能。

  社保大厅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烟台市所有社保大厅均已派驻税务窗口,缴费人可以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各地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办理缴费。

  掌上缴费。包括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和二维码等,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以及扫描光大银行二维码等方式进行城乡居民社保费的自主申报,在方便缴费人的同时,减少村(居)代办员收取现金带来的风险。

  自助设备办理。已开发完成社保费自助设备,群众可以自助办理缴费业务。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