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傲!烟台市5人当选第七届山东省道德模范

2019-10-18 09:35:00 来源:水母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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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18日讯 17天上午,全省道德模范座谈会在山东大厦金色大厅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奋斗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隆重表彰第七届全省道德模范。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七届全省道德模范的决定》,决定授予60名同志全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126名同志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烟台市5人当选全省道德模范,当选人数位列全省第二位,另有5人获评提名奖。

  在获选道德模范的5人中,有20多年拥军的幸福海岛妈妈贾平,有以所学为民解难的律师杨希勇,有以实际行动诠释“雷锋精神”的铁路职工于瑞勇,有潜心钻研攻坚克难的高级技师王俊堂,有对妻子不离不弃的公交驾驶员孙前进。在获评提名奖的5人中,有路见不平千米追凶的牟平小伙刘立军,有以诚信铸魂的企业家宋勇,有“用良心做产品”的企业家曲冠云,有坚守基层奉献大爱的社区书记冷晓燕,还有抚养患病弃婴不离不弃的社区居民邹广琪……他们在不同岗位,面对弱小、见到不公,却有着同样高尚的选择,用实际行动演绎人间大爱。

  近年来,烟台市涌现出许多令人感动的“好人群像”,好人精神已经融入了城市的基因。道德模范不约而同的善举,感染、带动着这座城市的人,形成一股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潮。他们用坚定信念和钢铁意志,用满腔热血和辛勤汗水,构筑起一座座不朽精神丰碑,激励烟台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砥砺前行。(来源 水母网 记者 杨春娜)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