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安推出便民惠商56条措施 这些事可“一次办好”

2019-01-11 16: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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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烟台1月11日讯 (记者 管晓慧 通讯员 王永文) 1月11日下午,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更好保障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烟台市公安局制定了《“一次办好”便民惠商56条措施》,向社会公布。

  户籍服务管理(15条)

  户口业务

  实施更加灵活的人才落户政策。来烟就业、创业的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可在我市落户。

  简化户口落户程序。符合现行人才落户、居住落户、就业落户等条件,本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时可同时办理其亲属投靠,不需再重复提交手续、重复核准。

  畅通户口落户通道。在城镇设立社区公共集体户和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方便符合落户条件但无落户地址人员落户。

  简化户口迁移办理流程。省内人员办理投靠或购房落户,调整下放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层级,符合户口管理规定且证明材料齐全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特殊情形需调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居民身份证业务

  深化“全城通办”服务。本市户籍人员可在市内任一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业务,无需回户籍所在地申领。

  简化身份证换领手续。本市户籍人员其居民身份证到期或损坏,可持到期证件或损坏证件办理,不需再交验《居民户口簿》。

  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后,2年内再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推行居民身份证到期提醒服务,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发送手机短信提醒。

  在具备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派出所现场制发。

  居住证业务

  放宽居住登记条件。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连续计算本省内异地流动居住时间。

  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流动人口凡能够提供在居住地申领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五险”单据、办理学籍登记、租赁住房等符合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之一,以及有事实证明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在县级公安机关户籍大厅和流动人口较密集的派出所配备居住证件制证设备,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可当场制发。

  其他服务

  实行“网上办理”服务。关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办理户籍业务,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15项户籍业务实现全流程办理(附件1)。

  实行“容缺受理”服务。申请人办理户籍业务时,关键材料齐全、有效、合法,其他辅助材料欠缺,可先行受理业务,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即可审核通过。

  实行“自选邮寄”服务。开通户籍证件邮寄业务,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省外迁入《准予迁入证明》等户籍业务所需材料及办好证件自选邮寄。

  出入境服务管理(22条)

  中国公民业务

  缩短业务时限

  省内居民在户籍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发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外省人员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公民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立等可取。记录确有疑点需进一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结果。

  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的登记备案和签注办理手续备案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办理商务签注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新增加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出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4种加急情况,扩大加急情形到9种(附件2),加急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情况特别紧急的当日办结。

  向县(市、区)出入境管理机构下放电子卡式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制作权限,工作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简化办证手续

  外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可到居住地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其配偶、子女、父母为我市居民的,办理以上出入境证件时,不需交验居住证,只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在烟台市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外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原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可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省内人员可申请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仍按专门规定办理)。

  烟台市居民(登记备案人员、现役军人除外)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通过“双向速递”渠道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业务。

  优化出入境服务

  推出60周岁(含)以上赴港澳地区探亲人员签发一年多次有效探亲签注。

  实行错峰受理服务。为方便上班族、上学族办理业务,市、县区两级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供周六办证服务,节假日以及办证高峰期提供延时、错峰受理服务。

  开通24小时自助服务。全市13个出入境接待大厅开通24小时自助服务,提供自助取证、电子卡式港澳通行证、电子卡式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旅游签注、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服务。

  办证流程智能引导。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业务时,通过关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能够实现手机端咨询、填表、预约、路程指引、进度查询、取证提醒以及咨询推送等服务。

  启用自助预受理设备。全市出入境接待大厅启用自助预受理设备,实现申请表格填写、人像采集、指纹采集、手写签名采集、身份证自动读取等功能自助完成。

  推行“一站式”服务。全市任一出入境窗口,均能一次性集中完成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申请表格填写、面见核查、证件缴费。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片采集服务。

  开通第三方支付服务。全市出入境部门全部开通微信、支付宝缴费服务,实现缴费方式多样化。

  实行证件免费邮寄服务。为65岁(含)以上申请人提供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免费邮寄服务,证件范围包括普通护照及加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境外人员业务

  免提交签证和居留许可延期申请材料。外国人员申请商贸签证(M字签证)、短期探亲签证(Q2字签证)、短期探亲及处理私人事务签证(S2字签证)和团聚类居留许可延期时,若接待人、被探望人、寄养受托人不变,可免提交家庭成员关系和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签证(F字签证)、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签证(R字签证)、短期学习签证(X2字签证)、M字签证及工作类、学习类居留许可延期时,若接待单位不变,可免提交单位依法登记证明。

  提供外籍人才口岸签证便利服务。对于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打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外国人,烟台机场、海港口岸签证可以签发一次入境有效、有效期不超过5日、停留期不超过30日的R字签证。

  缩短外籍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签证、居留业务办理时限。外籍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办理签证延期、换发、补发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换发、补发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办理签证或延期的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居留证件的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外籍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患病急需出境治疗或探望境外危重患病亲属等紧急事务的,办理签证和停留证件延期、换发、补发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换发、补发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特别紧急的当日办结。

  外籍华人来烟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外籍华人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外籍人员丢失护照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的,凭邀请单位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急需申请停留证件离开港口城市转机出境的,凭船舶代理公司担保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国旅游团成员急需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出境的,凭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

  治安服务管理(4条)

  在旅馆业推行“无证入住自动身份核验”,未带身份证的旅客现场通过人脸识别自动身份核验即可办理入住手续,无需到派出所开具住宿证明。

  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企业和群众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即可获得审批。

  公章刻制实行备案管理,不再需要审批。印章刻制单位在企业公章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委托下放8项审批权限至县(区)级公安机关,包括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审批权限、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权限、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审批(审核)权限、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审批权限、射击竞技体育枪支(弹药)携运许可审批权限、设立保安服务(含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公司初审权、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初审权、保安员证核发审批权限。

  交通服务管理(14条)

  车驾管业务

  申请车驾管业务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工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税务、保险、医疗机构查体信息等相关证明凭证实现联网核查的免予提交。

  完善车驾管业务自助选号、自助查体照相、自助业务受理等服务终端功能,实现简单的车驾管业务群众自助办理,提升工作效率。

  补换领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等18项车驾管业务,凭居民身份证一证即办。

  车驾管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窗口推广使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电子化支付方式,做到受理、审核、缴费、发证“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优化车检程序。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直接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将进口小型汽车登记业务下放至龙口、海阳和福山等具备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办理。

  推进县级驾驶证科目三考场建设,年内实现全市驾驶证考试业务全部下放。

  延伸车驾管服务窗口。委托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单位代办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委托银行、保险等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核发免检车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在位置较为偏远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网点设立车驾管业务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交通事故处理

  推行轻微事故网上一体化处理。利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在线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手机上传事故情况,交警部门实时在线受理、定责,保险公司在线定损、在线理赔。

  健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推行“警保联动”新模式,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实现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快赔。

  其他业务

  推行非工作时间预约服务。对遗失补证、抵押登记等17项车驾管业务,工作日中午、周六、周日休息时间提供预约服务。

  充分应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方便群众“网上办”。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实现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25项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利用烟台“互联网+公安”微信平台增加车辆报废预约、变更驾驶证姓名、变更驾驶证地址、驾驶证基本信息证明、初领增加驾驶证业务退办、网约车安全驾驶证明、五年安全驾驶证明、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等8项交管业务网上通办,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交管业务。

  下放高速公路涉路施工项目中的临时性养护施工作业审批权限,施工方可直接向本辖区高速交警业务大队报备审批。

  为市区重点工程施工车辆,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及民生保障物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开通互联网办理通行证业务,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提高效率。

  刑事侦查服务(1条)

  将盗抢机动车证明开具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和派出所。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15项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的户籍业务:1、婚生子女出生登记;2、大学生户口迁移;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4、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移;5、工作调动户口迁入;6、社会招聘户口迁入;7、签订劳动合同户口迁入;8、公民参军入伍户口注销;9、公民死亡户口注销;10、兵役状况变更;11、公民添加曾用名;12、籍贯更正;13、文化程度变更;14、婚姻状况变更;15、其他非主项变更。

  附件2:拓宽出入境办理“绿色通道”范围,符合下列情形急需出国(境)的申请人可持相应事由材料申请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1、治疗紧急重症;2、探望危重病人;3、奔丧;4、处理境外突发事件;5、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等商务活动;6、应试日期临近、开学日期临近;7、行前证件遗失损毁;8、前往国(地区)进入许可或者前往国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9、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