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0批次食品不合格 烟台振华商厦上黑榜
鲁网烟台1月10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今天发布今年第2期食品抽检结果,烟台开发区振华商厦有限公司和烟台福山区振华商厦有限公司在内销售的30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饼干、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11大类共968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检验项目合格的产品938批次,合格率96.90%。
不合格30批次中关于烟台的通告如下:
水产制品:
烟台开发区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烟台味乐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炸马步鱼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
食用农产品:
烟台福山区振华商厦有限公司福山购物广场店销售的大黄花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监管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