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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苹果:标准先行,质量追溯,严格保护,引领品质!

2023-11-28 11:11:4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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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8日讯(记者 管晓慧)深秋时节,阳光依旧明媚。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北洛汤村的一处果园中,行行苹果树排列有序,红彤彤的果实在阳光下散发着饱满的光彩。

  “这片果园经历了‘更新换代’,正逐步进入产果黄金期。”北洛汤村党支部书记李森对记者说,目前果园亩产已达6000斤,进入盛果期后,预计亩产可以超过8000斤。

  2023年,烟台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进入关键时期,烟台市立足示范区建设和烟台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在巩固前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建设,推动烟台苹果走上标准化发展道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数量快速攀升,保护能力不断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持续向好,形成了烟台苹果核心竞争力、综合影响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增强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标准引领 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市苹果协会、市农科院检测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烟台苹果种植销售龙头企业等相关单位参与苹果标准制修订,抢占发展先机与行业话语权。2023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邀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专家来烟调研并指导烟台苹果体系建设发展,调研组深入烟台苹果核心产区,走访重点果品生产厂家,了解烟台苹果标准执行、检验检测和质量保证等一线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检测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苹果协会等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共同交流探讨烟台苹果在检验检测、标准制定、种植生产等多方面的经验技术。全市现已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苹果》《苹果冷链流通技术规程》等苹果类国家标准3项,《苹果苗木繁育技术规范》《苹果砧木和品种双脱毒苗木组培技术规范》等省、市级地方标准13项,《红富士苹果》等行业标准4项,在现有各项标准及生产规范、技术规程基础上,烟台市重新梳理并逐步建立起更完善的烟台苹果标准体系,从基础通用、技术、服务、管理四方面构建烟台苹果地理标志标准体系框架,形成《关于建立健全烟台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初稿,围绕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定位,为烟台苹果标准化生产规划蓝图,用标准引领烟台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流通万里 产品追溯零距离

  为保护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品独特品质,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并有效防范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行为发生,烟台市不断探索完善烟台苹果质量溯源体系建设。走访调研莱阳俊杰食品、龙口南村果园果业有限公司、朗源股份等十二家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研企业产品质量溯源需求,在龙头企业先行试点,建立起烟台苹果产品溯源系统,覆盖基地种植农事管理、进销存管理和追溯信息展示三个维度,实现从种植、仓储、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企业在苹果包装上粘贴“烟台市重要产品追溯标签”,通过手机软件“扫一扫”标签上的专属二维码,即可清晰获取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该批次苹果生产基地、采摘时间、检测结果以及施肥用药农事活动等等信息。假如消费者举证了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通过苹果上的追溯码,快速查证产品来源、产品批次号,进而追溯到原料批次号、种植批次号,以及农事环节具体负责人,为问题的快速发现和责任落实提供了信息支撑,从而极大地提升了烟台苹果质量控制和保障水平,确保了烟台苹果“果形端正,果面光洁,色泽鲜艳,汁多爽口,果肉脆甜,风味醇香”的独特品质。

 推广用标 赋能乡村振兴

  烟台市坚持以“烟台苹果”地理标志品牌引导产业振兴,面向全市果树、果蔬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果品公司等开展摸底调研,大力推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鼓励符合烟台苹果种植、生产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用标;制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备案与专用标志申报工作计划,细化工作进度,明确责任人员。目前,全市已获准使用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57家,用标企业已达到产区烟台苹果生产龙头企业71%。2023年,全市170多万人从事苹果产业相关工作,种植总面积282万亩,总产量约570万吨,占全省苹果面积和产量的62%和65%,占全国苹果种植总面积和总产量的9%和14%,出口量约占全国出口量的50%。果品价格提高0.2元/公斤,以总产量500万吨计算,可累计增加经济效益10亿元。2023年公布的《2022中国果品产业发展报告》显示,烟台苹果品牌价值152.94亿元,品牌价值持续攀升,带动苹果产业链不断延伸,果汁、脆片、果醋、果酒等深加工产品与苹果粉、果胶、膳食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使烟台苹果实现果品多次转化增值,文创作品、旅游纪念品相继开发,推动产业文化与产业经济同步发展,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品真正成为烟台乡村振兴“助推器”。

  加强监管 布防严密保护网

  市市场监管局与烟台海关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指导意见》,加强了口岸地理标志监管保护,建立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使用管理、动态监管等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健全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体系,规范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使用,抓好培育扩大用标覆盖面等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下发《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配合省改革试点新政策新要求,扎实推进烟台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顺利进行,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覆盖率达到88%;组织开展了“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通过实地检查、线上网络侵权线索监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烟台苹果”侵权假冒违法线索,抽查产品标准执行情况,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烟台苹果生产销售企业300余家,有效净化了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经营环境;开展“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发布督查通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一一督导整改,进一步推动烟台苹果企业专用标志印制、使用、管理的规范性;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管理,在全国全省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烟台市苹果检测合格率均达到100%。

  又是一年行将丰收,饱满厚实的苹果已缀满枝头,沁得空气清新甘润,沁得百姓满心欢喜。未来,烟台市将持续深化烟台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一个产品、带动一批企业、做强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推动一方发展”积极作用,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烟台市特色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责任编辑:管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