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政务 | 财经 | 房产 | 文化旅游 | 新鲁商 | 健康 | 食品 | 培训 | 娱乐 | 体育 | 艺术 | 评论 | 法制 | 视频

首页 > 烟台频道 > 文化 > 正文

烟台女律师张瑀:用“爱”与“法”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2023-04-13 12:45:29 来源:中新社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课堂里,她耐心普法启迪少年儿童;法庭上,她慷慨陈词维护法律正义;村庄间,她热心公益服务民众……她就是山东霖鑫律师事务所的年轻女律师张瑀。

  “我想告诉孩子们,除了爸爸妈妈和老师,还有法律一直在‘爱’着他们。”近年来,张瑀的身影出现在烟台市牟平区多场“普法进校园”活动中,用一堂堂精彩生动的普法课给孩子们带去法律的启迪。

  什么是“法”、“法”是如何形成的、“法”与未成年人的关系……结合典型案例,张瑀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普及法律基础知识,增强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每次讲课,张瑀还给孩子们带来《民法典》小手册,用问答的形式详细讲解生活中的法律知识。家里的狗把别人咬伤了怎么办?在学校受到欺负该怎么办?面对这些问题,孩子们总会热情地举起小手参与其中。

烟台女律师张瑀:用“爱”与“法”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民法典》就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生活中的大事小情都可以在其中找到答案,里面的内容很受孩子们的欢迎。”张瑀称,通过普法宣讲,希望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律的种子。

  在一次讲课时,张瑀提到《民法典》中有关孩子抚养权的新规定。一名小学生课后上前询问“爸爸妈妈离婚后,为什么再没见到爸爸,怎样能见到爸爸?”原来,因离婚时父母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孩子母亲不允许前夫探视孩子,孩子十分思念父亲。

  “抚养权的判决不意味着亲情的断裂,父母各方应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张瑀一边安慰这名小学生要好好健康成长,同时告诉她如果有必要可以让法律来“帮忙”,帮她见到爸爸。

  在日常工作中,张瑀接触到几十起涉及离婚纠纷和抚养权纠纷的案件。不少闪婚的年轻人在离婚时都不肯抚养孩子,使孩子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有些父母则激烈争夺抚养权,将孩子置于无助的境地。有时,法院还要征求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就会出现孩子出庭直接面对父母争吵的场景。

烟台女律师张瑀:用“爱”与“法”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真的特别心疼,就想帮助孩子。”张瑀称,对于离婚诉讼,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作为律师,她最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孩子得到更好一方的监护。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一审法院将孩子判给了经济能力较强的父亲。但通过深入走访,张瑀发现,这名父亲日常工作繁忙很少在家,脾气暴躁,且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长大,与母亲的感情更深。通过不断沟通、取证,最终该案二审得以改判,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

  从事律师工作5年的张瑀,同时也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因工作中接触了很多青少年,张瑀认为,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的引导十分重要,引导孩子拥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法律观,比给予物质更加重要。

烟台女律师张瑀:用“爱”与“法”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近年来,张瑀还成为当地“一村一居法律顾问”的一员。她发现,农村的法律案件尤其是婚家案件更加复杂,其中的未成年人更需要法律保护。

  “希望用‘爱’和‘法’来呵护未成年人。”张瑀称,她会一直坚持工作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领域,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把法律的“伞。”(来源 中新社)

责任编辑:管晓慧
分享到:
新闻关键词:孩子法律未成年人成长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新闻热线:0531-67753777 投稿邮箱:news@sdnews.com.cn
新闻许可:37120170003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P223W22号  电信许可:鲁B2-20240534  ICP:鲁ICP备09023214号
主办: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Copyright © 1997-2019 SD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