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发布 21-24日将经历重污染天气
鲁网10月21日讯 21日,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经生态环境、气象专家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烟台市21日至24日将经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县市区可能出现重度污染。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10月20日9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0月20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Ⅲ级响应。
通知要求,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启动重污染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重污染天气期间,请广大市民尽量绿色出行、做好健康防护,老人、小孩等敏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来源 水母网 记者 史崇胤)
责任编辑:孟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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