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州: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鲁网8月6日讯(记者 李源磊 通讯员 吴延林)8月2日6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州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莱州收费站开展错时查处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当例行检查到一小轿车,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于是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呼气酒精测试。经现场测试,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口头传唤,并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昨夜11时在老丈人家聚餐,期间岳父设酒款待,他喝了几两白酒。随后睡了一觉,次日凌晨5时许,自我感觉没什么大问题,就怀着侥幸心理驾车载着家人上高速准备回家,没想到行驶到莱州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查处。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扣证6个月的处罚。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安全文明行车从你我做起。
责任编辑:管晓慧
新闻关键词: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州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