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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7.7万名被征地农民 按1.5万元/亩发养老保险补贴

2019-02-28 15:42:00 来源:水母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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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烟台2月28日讯 一亩补贴1.5万元,共2.04亿元。莱山区7.7万名被征地农民把心放肚子里了。27日,记者自莱山区人社局了解到,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该区实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政府按1.5万元/亩的标准补贴被征地农民用于参加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已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2.04亿元,7.7万名被征地农民受益,其中1.7万名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领取养老待遇。

  这么大规模的保障资金要落实到位,离不开政府主导。莱山区成立了由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人社、财政、自然资源、街道(园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工作。还要理清各部门、单位的职责,自然资源部门及时按批次或项目提供具体征地明细情况;财政部门负责核对并将保障资金拨付社保专户;街道(园区)督促指导村(居)拟定社会保险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按照保险方案将被征地保障资金落实到个人账户。为保证资金落实进度,还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具体的推进路线图,由政府办牵头,定期调度、通报,增强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保障资金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要落实到人,关键是村(居)出台的保障方案。莱山区人社局为此立足工作实际,及时调整被征地保障和利益分配政策。在指导村(居)拟定保障方案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群众乃至村干部对其中一项政策规定意见很大,即“已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所分配的保障资金继续记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日常业务经办中,也有许多群众在职工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选择注销居民养老保险,最终还是返还个人账户的资金。鉴于此,莱山区人社局多次积极沟通、请示市局,最终调整被征地保障和利益分配政策,解决了保障程序、分配模式、一次性支付范围等7个脱离保障现实的死结问题,将一次性支付范围由2类人员增加到7类人员,操作可行性更强,大大提升了出台保障方案的效率。

  为强化长效机制,莱山区坚持先保后征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方协议工作制度,街道(园区)指导村(居)出台保障方案后,由财政、自然资源、人社三方签字确认,共同会审,确保方案金额准确、对象明确、程序合规,并由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截至目前,全区共出台保障方案230个,未发生不稳定事件。对于新征土地,坚持先保后征工作制度。在办理征地手续时,凡是村(居)、街道(园区)不出台被征地保障方案的,凡是被征地保障资金未划入社保专户的,一律不予盖章通过。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