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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2020-10-29 09:12:00 来源:水母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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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9日讯 10月28日,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敏,副主任徐少宁、刘洪波、张伟、潘士友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李朝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等列席会议。王晓敏、潘士友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自查报告,烟台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烟台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的报告、关于烟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关于烟台市优化涉外服务环境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烟台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人事任免事项和人事批准事项。

  经过审议,会议对烟台市政府、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会议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期间,举行联组会议对2020年烟台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徐少宁主持专题询问会。有关市直部门和区政府负责人到会应询,李朝晖作表态发言,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强调,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要深入查问题找差距,研究对策,切实推进代表建议事项的解决和落实。烟台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相关工作机构要对应询部门承诺事项办理情况加强跟踪督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来源 水母网)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