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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烟台天府骨科受罚

2019-07-26 14: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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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烟台7月26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发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烟台天府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执行国家规范,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并罚款。

  《烟开卫医罚【2019】0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烟台天府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决定予以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烟开卫传罚【2019】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烟台天府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在已消毒的口腔器械包装上未注明消毒日期和有效期,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决定予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本网记者报道)

责任编辑:孟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