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重污染天气升级为橙色预警
鲁网10月24日讯 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根据生态环境、气象专家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烟台21日至24日将经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县市区可能出现重度污染。
经烟台市政府决定,烟台自10月22日9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工作:
城市主次干道增加1次机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
港口运输通道、工业堆场进出口、工地进出道路增加2次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工地作业面增加2次洒水抑尘作业频次。
化工、钢铁、工业窑炉、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通过限产或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70%。
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停止作业。
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矿山(含煤矿)、选矿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
应急响应期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通知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
重污染天气期间,请广大市民做好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倡导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来源 胶东在线 记者 史崇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