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烟台电动自行车将集中登记挂牌

2019-11-29 14:5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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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9日讯(记者 尹钰婷)目前,电动自行车已走进千家万户,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电动自行车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近日,按照国家三部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公发〔2019〕423号),省公安厅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

  下面, 对烟台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进行简要介绍:

  前期试点工作情况

  自8月26日起,全省启动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工作,烟台市福山区的试点工作平稳有序,累计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62995辆,其中正式号牌4142辆,临时号牌58853辆,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几种情形

  对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不符合第1、2项规定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集中登记挂牌时间地点

  集中登记挂牌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2020年6月1日起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为方便群众登记挂牌,交警支队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在车辆管理所、交警大队等基层单位广布登记服务点。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在警邮警保合作服务网点、机动车检验机构等单位设置一批登记代办点,最大限度延伸管理触角,形成网格化服务网络。烟台市累计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网点187个,具体点位随后会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已上线网办电动自行车业务功能,群众也可以根据页面提示自助办理。

  坚持免费办理原则

  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登记挂牌,号牌制作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不收取群众任何费用。我们将在所有登记挂牌窗口显著位置张贴免费挂牌政策和禁止性规定,严禁借机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违规收费,群众可以通过6297611举报投诉。我们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稳妥实施登记挂牌工作,严格收费监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责任编辑:孟召伟
新闻关键词:电动车挂牌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