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统计部门对城市居民一季度收支的统计结果表明,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季度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4000元,达到4355.21元,人均消费性支出达2885.45元。
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比同期增加400余元,其中1、2、3月份分别增加了47.77元、226.74元、127.09元,增幅分别为4.3%、14.9%、11.2%,居民收入水平呈持续增长态势。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继续呈增长趋势。
一季度,我市人均消费支出比同期增加192.81元,增长7.2%。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增长速度加快,增长幅度居八大类消费之首,人均支出101.91元,同比增加32.16元,增长46.1%。此外,人均居住支出达到187.71元,同比增加51.4元;食品开支加大,增长6.7%,其中肉禽蛋水产品类的支出达330.67元,增幅达41.8%排首位。 (刘静 陈蓬 吉明)
(责任编辑 杨姝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