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出台的《烟台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今后我市将在重点用能企业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未过完成节能工作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将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这是记者今日从市经贸委获悉的消息。
从今年起,市政府每年对全市13个县市区和110户市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责任考核。由人事、统计、监察、经贸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目标要求和评定标准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分为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3个等次。市政府将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将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县市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水耗指标,按烟发[2007]36号文规定,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通讯员 唐军 记者 郑勇军)
(责任编辑 杨姝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