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烟台 > 烟台经济 > 正文

莱阳市出台新规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比例

2007-3-26 9:01:38 来源: 烟台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日,莱阳市出台新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比例作出了调整。

  新规定包括:对个人负担医药费用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参合病人,按医药费用的10%进行救助;对医药费用在3万元至5万元的,按15%救助;对医药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按10%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为1万元。与以往相比,高额重症病人的医药费用综合报销比例提高了9.6%,累计补偿金额在万元以上的达到21人,其中有3人累计补偿金额达到2万元。(海雷 凌云 永宁 姜磊)

责任编辑:张文琪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