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速交警查获无证驾驶者 驾驶员“二次被查”
鲁网11月26日讯(记者 魏萱)11月20日,烟台高速交警莱阳大队民警在莱阳万第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小型轿车在匝道处缓慢行驶,走走停停,行驶轨迹异常。民警随即将其拦停并引导至安全区域进行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朱某声称自己是来交警队办理业务的,驾驶证并未随身携带,民警当即通过查询发现朱某驾驶证因未及时换证已被注销,当前属于无证驾驶。在证据面前,朱某只得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原来,驾驶员朱某之前因驾驶被注销驾驶车辆走高速被大队民警查获,而其今天正是要来处理之前的无证驾驶违法。但是自己不仅没有吸取之前的教训,却仍然抱着侥幸心里,在明知自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又开车来交警队,再次被民警查获。最终,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驾驶员朱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该多次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烟台高速交警提醒:为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驾驶机动车上路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切不可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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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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