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危害大,侥幸心理不可有!
鲁网10月17日讯(记者 魏萱)近日,烟台莱阳大队执勤民警在万第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灰色小轿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支支吾吾声称自己证件忘带了,民警便要求其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了解,驾驶员于某在威海工作,今天有事打算从威海去青岛,本想让朋友帮忙开车,但是朋友临时有事,就自己一人开车上了高速,没想到路上遇到了交警检查。经民警查询,驾驶员于某从未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在证据面前,于某也承认了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民警批评教育,于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该心存侥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于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烟台高速交警提示: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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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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