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速交警提醒: 持“证”驾车,严禁超载
鲁网8月16日讯(记者 魏萱)8月15日,烟台高速交警莱阳大队民警在荣潍高速冯格庄收费站开展勤务时,发现一辆鲁G牌小型轿车有超员嫌疑,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发现该车辆核载5人实载了6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随后民警要求出示有效证件,该驾驶员支支吾吾地称驾驶证忘在家里了。但民警经过查询得知,驾驶员辛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后经民警进一步核实得知,辛某因科目一考了3次,一次没考过。当天,辛某抱有侥幸心理,以为高速公路上没有交警查车,便驾车上了高速。对于辛某无证驾驶且超员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按照规定,辛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会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驾驶人持“证”驾车,并严格按照车辆核载人数进行乘坐,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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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