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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律不思悔改!他又又“栽”了

2024-03-19 16:17:3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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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9日讯(记者 管晓慧 见习记者 米昕阳)近日,烟台高速交警莱阳大队执勤民警在冯格庄收费站,对一辆鲁M牌照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神情紧张,迟迟出示不了相关驾驶证件,疑似无证驾驶。经民警查询,证实驾驶员张某之前因再次酒驾,驾驶证已经被吊销,现在属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张某在2022年因饮酒后驾驶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2023年,张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证被吊销。这次张某着急接待来访客户,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没进入收费站就被查到。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张某也将面临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驾驶证处于“注销”“吊销”“暂扣”状态,驾驶人已失去驾驶资格,仍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驾车上路,都将逃不过法律的惩罚,请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管晓慧
新闻关键词:法律驾驶民警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