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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零售药店进行停业整顿

2021-05-27 11: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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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7日讯(记者 管晓慧)根据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小医院、小诊所、小药店应用烟台市疫情防控药品监测系统的通告》,现对“不通过监测系统登记上报购买‘四类药品’人员信息或登记上报信息不准确的”9家药店进行停业整顿并予公开曝光。
  1.烟台尚氏福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2.烟台市华智大药房;
  3.烟台济生医药有限公司仁宝店;
  4.烟台市福山区寿仁堂大药房;
  5.烟台市鑫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解甲庄二店;
  6.烟台市顺天博济医药有限公司博信店;
  7.烟台市禧瑞大药房;
  8.烟台市牟平区康悦大药房;
  9.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启铭店。
  烟台市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引以为戒,深查细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经营场所消毒,落实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做好入店人员的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运用《烟台市疫情防控药品监测系统》认真、准确登记“四类药品”销售信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