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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需备案

2021-04-25 17: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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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5日讯(记者 管晓慧)4月23日,烟台市公安局召开烟台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整体情况及举措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对硫酸、盐酸等日常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化学品实行许可、备案管理及管理的意义进行介绍。
  烟台市禁毒支队政委徐岩松表示,硫酸、盐酸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在制造毒品过程中,属于不可或缺的溶剂。中国作为化工大国,为避免境内生产的化工产品流入制毒领域,遏制境外毒源地毒品生产能力,对32种在制造毒品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催化剂、溶解剂等化学品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目录,实行分级分类管制,对于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备案,销售、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予以依法打击,流入制毒领域的,要按照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和走私制毒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徐岩松介绍,考虑到部分易制毒化学品在生产生活中使用广泛,为兼顾群众生活,服务经济发展,公安部规定了明确的审批时限,除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外,对于经常使用的硫酸、盐酸等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类申请24小时内审批,许可类申请3日内审批,在最大程度上方便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易制毒化学品列管以来,毒品问题源头治理的机制进一步健全,漏洞短板被有效封堵,境外毒源地从我国获取制毒原料的渠道日渐萎缩,境内加工制造毒品的成本大幅上升,全国、全省毒情也得到根本性扭转。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