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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2021-03-18 13: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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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8日讯(记者 管晓慧)3月16日上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桂一通报近三年烟台全市法院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烟台市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徐芳东公布了烟台市法院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

  记者获悉,2018年至2020年,烟台市法院新收执行实施案件共计100894件,申请标的额共计约849.67亿元,共执行到位标的额约289.47亿元。涉金融案件新收10255件,申请标的额共计约338.23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约91.73亿元,收案数和申请标的额分别占全市法院执行实施案件总数的10.16%和39.81%。

  为确保案件尽快进入执行程序,烟台市法院普遍开通了涉金融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实现了“三优先”(即“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积极推进涉金融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办理模式,简易案件快速执行,提高涉金融案件办理效率。部分法院还与当地银监部门联合开展了“追金行动”,坚持把涉金融案件执行纳入年度各项执行活动中,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多项措施,下大力攻坚涉金融案件执行难。改变创新原有的执行模式,如多案件对接、多法院协同、多手段并用、多措施惩戒,进一步提高涉金融案件执行质效。

  目前,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有“三多三大”,案件数量多、抵押财产负担多、涉及矛盾多,推进工作压力大、债权实现难度大、财产处置风险大。

  “为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提升涉金融案件中工作质效。烟台中院通过进一步加强与驻烟金融机构协调,结合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有重点的组织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烟台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桂一说。

  根据涉金融案件数量多、标的额大、执行周期长、实际执行难度大等特点,烟台市中院还发布了烟台法院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烟台市各法院自2021年3月15日开始,至2021年12月15日结束,分准备部署、实施清理、验收总结三阶段开展专项执行活动。

  “通过有财产案件实际执结率,无财产终本案件合格率,涉金融案件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为提高专项执行活动的目标任务。”烟台市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徐芳东介绍了构建新型办案的五种模式,提高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有力开展。

   信息化条件下,烟台市中级法院正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将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充分地运用到执行的全过程,形成了系统化的“智慧执行”新模式,切实提升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质效,积极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