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坐下来谈,或走法律途径”
“6月20日,在拿到裁决书之后,我们试图与有关兄弟企业进行沟通,以期共同商讨平稳过渡的解决之道,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我们等到的是4家企业对商评委的联合起诉,继而是7月16日12家企业的联合声明。”恳谈会上,面对各路媒体,张裕总经理周洪江如是说。
“即便如此,我们也希望各兄弟企业能理性看待‘解百纳’商标归属的事实,在此基础上,谋求利于自身也利于行业的发展道路。对认可‘解百纳’归属张裕的企业,我们将继续与他们沟通,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对不认可并促使商标案继续升级的企业,我们只能回到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研究,并保留法律所赋予的包括追究相关企业商标侵权行为在内的一切权利。”
“解百纳与雷司令有本质不同”
7月17日,南方日报报道,12家葡萄酒企业认为:“解百纳”的注册只是张裕垄断行业的一步棋子,其还分别就行业的其它葡萄品种进行自有商标注册,包括将为人熟知的 “琼瑶浆”、 “雷司令”等分别注册为 “琼瑶浆”、“司令”等商标名称,但均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葡萄品种而被驳回。
对此,周洪江在恳谈会上表示,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葡萄品种都是张裕公司19世纪末引进、培育并命名的,“其中,张裕雷司令、琼瑶浆葡萄酒1915年就曾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基于历史传承与著作权原因,张裕公司曾考虑注册商标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既然相关标准和规范已将之定性为葡萄品种名称,我们就不会再要求注册为商标。”
“但必须界定的是,解百纳与雷司令有本质不同,前者是张裕70多年的原创品牌,从未有任何专业机构将其定性为品种,而后者是相关标准和规范法定的葡萄品种。”周洪江说。
“这不会构成行业垄断”
对一些企业所说的“解百纳”商标注册构成行业垄断的说法,周洪江说,“解百纳”是张裕70多年的原创品牌,并不代表干红、干白等某一类葡萄酒产品类别,因此不会构成行业垄断。
“‘解百纳’由张裕在1931年独创并独家使用了60多年,直到上世纪末以后,才有少数企业开始生产‘解百纳’。2002年4月14日张裕成功注册‘解百纳’商标后引发了行政复议,从那时候开始,越来越多的企业因‘解百纳’的高品牌价值而跟进生产,造成了今天市场上出现30多种‘解百纳’的局面。2002年4月14日以来,张裕公司即拥有了‘解百纳’完整的商标权,也就是说,其它企业近年来生产、销售涉及‘解百纳’的产品均属于侵犯张裕‘解百纳’的合法权利,并非张裕公司在市场蓬勃发展起来之后再将‘解百纳’据为己有。因此,谈不上垄断。”YMG记者 长波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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