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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招个通缉毒贩子 雇主招聘不能稀里糊涂

2008-7-22 10:02:54 来源: 水母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YMG记者 王小丹 通讯员 金亮 栋粱 辉杰)“你好,我是烟台港交警大队的民警,你雇用的开车送货的林某是一名网上通缉在逃犯,现已被我们抓获,请你在今天下午到交警队把你的车提回去。”18日下午4点,三站批发市场一家货店老板刘某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后,才知道自己的店里竟然潜伏着一个网上通缉逃犯。

  两个月前,一个姓林的青年男子来到刘某店里,问需不需要伙计,称自己会开车。由于当时正缺人手,看该男子岁数不大、看上去也挺老实,刘某也没细问就留下了他,让其帮忙在市区开车送货。7月17日上午10时,林某驾车途经烟台港环海路大路口时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烟台港交警大队民警查处,经上网比对,林某竟然是一名网上通缉逃犯,民警立即将其抓获。经查,19岁的林某是栖霞人,去年上半年在芝罘区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

  事后,刘某惊出一身冷汗:这以后再雇工人,可得仔细着点儿了。

  编辑絮语:想想俺都替这个老板后怕。以前本报也曾多次报道过因为招聘不慎引贼入室的事。提醒老板们,招人一定要仔细检查来人的身份证。

责任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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