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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行为列为考试违纪 一经查实取消该科目成绩

2008-6-5 11:04:03 来源: 水母网-烟台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记者昨天从教育招生部门获悉,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经查实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刘晖 海堂)

责任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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