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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旅游部门发出第11号警示:外出旅游须注意

2008-3-17 8:54:06 来源: 烟台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昨天,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结合近年来受处理旅游投诉案件情况,发出第11号警示。

  提醒外出旅游注意事项: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仔细签订由省旅游局、工商局监制的《山东省旅游合同》;谨慎购买商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正确理性维护合法权益。(成海 光伟 李冰)

                               责任编辑:杨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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