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安监、经贸、气象、海洋与渔业、林业、地震、防汛抗旱等七部门,联合建立了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以加强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
根据预警工作机制规定,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中,七部门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预警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了信息通报程序及方式,即市气象、海洋与渔业、林业、地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安监局、经贸委等相关部门通报灾害预警信息。气象部门通报台风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或警报、紧急警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海洋与渔业部门通报海浪、海啸、风暴潮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及海冰预报;林业部门通报森林火灾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地震部门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信息;防汛抗旱部门通报大河、大型中型超保证(设计)水位及其它重要险情信息。各级安监、经贸部门接到当地预警信息和上级的预警通知后,将跟踪和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引发次生事故。记者 景亮 通讯员 建平 广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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