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烟台 > 决策参考 > 正文

妇女维权有了律师团 首批12名律师每周五服务

2008-3-12 9:26:55 来源: 今晨6点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昨天,我市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团正式成立,首批12名律师每周五上午现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据了解,烟台市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团的成立将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烟台市的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范围包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追索侵权赔偿的诉讼案件;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案件;刑事案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妇女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其他需要援助的法律事项。记者 李仁 通讯员 陈娅萍 杨丽红

                               责任编辑:杨姝曼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