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烟台开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全区20至59周岁的农村居民和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非农村居民将告别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的传统局面,全面转向依靠社会化养老。这一举措标志着该区所有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新农保’主要新在扩大农保范围,将原来没有纳入社会化保障的群体全部包括在内。”开发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按“新农保”的规定,全区20至59岁的农村居民,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至59岁没有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农村居民也可以参保。据了解,目前,开发区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居民有86253人,其中20至59周岁适龄居民48235人。经过测算,2008年全区需财政补贴526万元,补助金额和补助比例均为全市最高水平。
此次“新农保”的农保基金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集体或社区补助、各级财政对投保农民的补助、农保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社会捐赠收益等构成。个人缴费可以按年缴纳,也可以一次性大额缴纳。 对于养老金的领取,“新农保”明确规定,由农保经办机构统一按月核算,按季实行社会化发放。投保人从年满60岁(不分男女)当年一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领取人员可持农保经办机构发放的有关凭证到指定金融机构领取。(记者张景亮 通讯员牟晓 王坤 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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